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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超标排污企业一律“高限处罚”

[2008-07-03] 新华网 李丽静

核心提示:7月1日起,这个省将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给予“高限处罚”。

  新华网郑州7月2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局获悉,7月1日起,这个省将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给予“高限处罚”。

  据介绍,河南省从7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了“迎奥运促减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给予“高限处罚”。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集中开展对化工、造纸、制药、制革、酿造、焦化、钢铁冶炼、水泥、燃煤电厂、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尾矿库、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和秸秆禁烧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河南省环保部门要求,对列入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内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屡查屡犯、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道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或挂牌督办,实行停产整治;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进行取缔,对二级保护区内新建与供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一律实施关闭;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建设项目一律从重处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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