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国家环保总局除了例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外,还同时发布了《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首次向社会公布了中国城市环境状况。这体现了对人居环境的关切和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可是,更多中国人居住的农村,其环境状况究竟如何?是否也应当得到足够的关注?
一说到环境污染,人们首先想到工厂林立、车辆拥挤的城市,农村在不少人的心目中,仍然是一幅山清水秀、田园牧歌式的图景。殊不知,今日中国的农村已非陶渊明、沈从文笔下的农村,不但城市近郊的农村受到城市环境污染边缘化的严重影响,而且远离城市的农村也因过度地使用化肥、农药存在大量污染问题,受经济条件和治理水平的限制,某些农村的环境污染程度与城市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河南淮河流域,由于地下饮用水质受到工业废水的污染,周口市的沈丘、项城等地出现了多个“癌症高发村”;在宁夏河套平原,农民用遭到污染的河水浇灌田地,结果导致成千上万亩庄稼被毁甚至颗粒无收;在江苏江南水乡,有些农村虽然经济增长较快,但因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的泛滥,发生了多起胎儿畸形死亡现象;在贵州一些山区,个别企业土法炼焦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未经任何处理就随意排放,侵害附近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类似的例子,俯拾皆是,不胜枚举。今年春季,水利部有关负责人曾透露: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农村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源污染,许多河道发黑,河岸杂草丛生,垃圾成堆,不少农田有害元素含量超标、板结硬化。这的确触目惊心、令人震撼。
应该承认,目前城市的环保工作提得很响,而农村的环境状况却仍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城市垃圾运到农村堆放,城市污水向农村横流,对污染较重、影响市容环境的企业,不是依法加大投资、下力整改,而是从城市市区向周边郊县迁移,从沿海城市向内陆农村迁移。环保投资少、设施差的农村,要被迫接受治理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所不愿承受的污染项目,如此污染转嫁是明显的“环境不公”,既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与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环境生态保护战略相悖。众所周知,农村是城市的生态屏障、水源之地、农副产品供应场所。试问:如果众多的乡村沙尘滚滚、污流遍地、土壤毒物严重超标,那么市民们奢望的蓝天白云、洁净江河、绿色无害粮肉果蔬能够顺利得到并长期保持吗?值得欣慰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已有所认识并开始付诸行动。前不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增加了规范农村固体污染物处置的条款;国家环保总局自2001年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来,至今分3批表彰了“环境优美乡镇”79个。今后,环保总局能否像命名许多环保模范城市那样来命名一批环保模范农村?像发布《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那样来发布《中国的农村环境保护》呢?人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