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日前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批。至此,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
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北省中南部的衡水市境内,总面积187.87平方公里,以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和国家I、II级重点保护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自然景观独特,由水域、沼泽、草甸、滩涂、林地等多种生境组成,是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极其理想的栖息地之一。已经记录到的各种野生动物有549种,植物有75科239属383种,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其中又以鸟类最为突出,现已观察到的鸟类达296种,隶属于17目47科,包括留鸟31种、夏候鸟88种、冬候鸟37 种、旅鸟140 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44种,《中日保护候鸟及栖息环境的协定》中的保护鸟类151种,《中澳保护候鸟及栖息环境的协定》中的保护鸟类40种,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是多种候鸟南北迁徙路途中重要的中转站。无论是从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稀有性还是典型性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地位。
为了把衡水湖保护好,把保护区建设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坚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认真做好衡水湖规划。聘请由清华大学牵头,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等多家单位的多学科专家教授组成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设计联合课题组,历时一年,完成了《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经国家林业局审批通过。按照《规划》,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将以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的可持续保护为目标,重点突出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维系和水鸟保护这一主题,努力恢复完善的湿地生态功能,采用圈层式布局,用保护区外围的开发带动区内的保护与恢复,积极探索可持续的社区经济发展模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切实解决人口稠密地区湿地保护所面临的各种特殊矛盾,坚持保护管理科学化、保护技术现代化、资源利用合理化、社区发展生态化、生态标准国际化,实现人、鸟、湖的和平共处和协调发展。
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王郑敏 刘振杰
原载于2004年9月出版《湿地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