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兴建始于80年代初期,至1998年全省已建立了1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共1,760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百份之十二,其中包括两个滨海湿地保护区(双台河口及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六个内陆湖泊及水库自然保护区﹝大伙房水库、辽阳汤河水源、丹东铁甲水库、彰武县那木斯来、土门子水库及昌图红山水库水源等自然保护区﹞、三个河流湿地自然保护区﹝本溪林家崴子鸟类、丹东叆河及叆河入江口下游江段水源、王宝河等自然保护区﹞及三个岛屿及浅海水域湿地自然保护区﹝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连长海海洋珍稀生物及三山岛海珍品资源增殖自然保护区﹞。这些保护区分别由林业、环保、水利及水产等四个部门主管。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可以从事正常的科研、宣传及管理等工作。省级湿地保护区则多为主管部门委托单位代管,而由于资金关系,市级及县级湿地保护区基本上没有专门主管机构。
原载于2004年5月出版的湿地通讯